论理

小学五年级作文 2022-06-08 09:22:03

最近看了一篇故事,说得是公司公开招聘职员的事。经过系列严格考察考试之后,公司从众多应试者中选中了前十名。一名青年见榜上没有自己名字羞愧难当,吞服过量安眠药,由于家人发现及时而被医院救了下来后来公司发现,这位青年的考试成绩名列前茅,但由于计算程序的瑕疵,才导致这位青年落选。凑巧的时,同样事情发生在不同的4个国家日本的公司得知此事后,认为这点挫折经受不了的人,不能聘用。美国有许多律师建议,这位青年应当法院起诉要求这家公司赔偿精神损失费。德国青年的家长则认为,公司工作如此差劲,不利于孩子成长发展因此拒绝聘用。中国的家长在得知公司愿意聘用这位青年后,给公司送来一面锦旗上面写着“知错即改”四个大字,对这家公司表示感谢。同样的事情,不同的结果似乎各有各的道理那么“理”到底哪里,谁是谁非?笔者认为,这位青年对待此事的态度当然不对。从公司利益角度考虑,日本公司并没有错,问题是公司没有承担自己相应责任美国法律制度成熟所以才有状告公司一说。非常赞成德国家长的作法,看得更加长远仔细。在皇权至上的中国,在劳动力市场大于求的中国,中国家长可能认为他们做法相当明智。因此,美国律师和德国家长的作法值得称赞如果说日本公司有点理的话,则中国家长的“明智”则在外国人看来,简直是荒唐至极。退一步讲,中国的家长又有什么办法呢?在一个人统治范围内,你拿着人家订制的“道理”跟人家论理,岂有不输之理?!